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本科招生

招生简章 | 华侨大学2021年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2-26 17:39:14    浏览量:

华侨大学2021年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华侨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以“华侨”命名的高等学府,是中国境内最早招收海外学生的大学之一,也是拥有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目前拥有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学生6100余人。学校在中国福建省泉州市和厦门市分别设有校区,60年来学校为海内外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近20万名,其中海外校友6万余人。1983年中共中央确定华侨大学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大学”;2003年学校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2017年学校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奖学金简介

陈嘉庚奖学金于2017年由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集美校友总会回信精神,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华侨华人后裔来厦门学习深造。

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以集美学校委员会香港集友银行股息收益金为主,主要用于资助“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华侨华人后裔学生或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来厦门就读学习。

二、奖学金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   资助名额

非学历进修生20名,本科生20名,硕士研究生4校合计25名,博士研究生3校合计5名。

最终资助名额将由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确定为准。

(二)资助金额

1.“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华侨华人后裔学生

奖学金的额度根据学历层次和类别不同,可用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生活费等支出,奖学金的资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所就读相关学历层次和类别的正常学制年限,标准如下(币值单位:人民币)

1)博士研究生:7万元//学年(资助年限为3-4年);

2)硕士研究生:6万元//学年(资助年限为2-3年);

3)本科学生:5万元//学年(资助年限为4-5年);

4)非学历进修生(语言生):3万元//学年(资助年限为1年)。

2.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

港澳台侨学生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费,生活费按每学年10个月发放。其余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由奖学金支付的费用,基金会将按照招生院校提交的奖学金费用清单拨付到校,资助年限与学制年限一致。

三、申请条件

(一)属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华侨华人后裔,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友好,身体健康。港澳台地区学生须是集美校友后裔,拥护“一国两制”,身体健康。

(二)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符合我校的相关入学条件。

(三)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截止202191日前)

1.非学历进修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岁;

2.本科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岁;

3.硕士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

4.博士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

(四)申请人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不得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五)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者,原则上汉语水平考试(HSK)需达5级或以上(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非学历进修生者,汉语水平不作要求。

(六)外国留学生申请者来校报到前需根据《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项目进行体检且合格。

(七)外籍华人须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国籍认定,方可办理相关居留许可及学籍注册。

四、申请时间:

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2021年度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151日。

五、申请程序

(一)“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者只能选择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或一年制语言生(见附件1),并须在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并被录取后,才能参与奖学金评选。

1.本科生、非学历进修生

登录华侨大学境外生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s.hqu.edu.cn/,填写入学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2.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

登录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报考系统:

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填写入学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注: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资料不实或缺漏的,我校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下载填写后个人签名上传);

2.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证的中文或英文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4.汉语水平HSK证书或英语能力证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申请英文教学的需提供英语能力证书(港澳台侨学生不必提供);

5.毕业学校鉴定书或推荐信1份: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2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人华人华侨后裔证明(附件3,下载模板):

留学生: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出具申请人为华人后裔的证明函;

港澳台地区学生(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或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出具申请人为集美校友后裔的证明函。

7.华侨大学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附件4

8.华侨大学留学生在华事务担保人保证书(附件5

9.来华学习计划:提供不少于800字的学习计划。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附件6)。

11.出入境记录

根据中国教育部规定,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学生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 年(含)以上,且最近4 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 30 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 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 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出入境章为准)

六、奖学金评选与培养管理

(一)奖学金的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将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推荐信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择优遴选我校的奖学金候选人,提交至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最终获得奖学金资助人员。

奖学金结果预计将于7月中下旬确定并集美学校委员会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我校将通过正式邮件通知获奖学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者,均寄发《华侨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来校报到。

其中留学生持学校寄送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X1学习签证后,按我校规定的新生开学时间准时到校注册。

无故逾期两周不到校报到者按自动失去入学资格处理,且必须交回我校给予申请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合格者,方能正式获得入学资格。

(三)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按照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制定章程及《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及学校相关制度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四)奖学金获得者来厦门学习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学校、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专业、转学和延长学习期限,须向基金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未经批准而自行变更专业、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及中途退学、休学者予以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本科生、语言生申请)

网址:https://zsc.hqu.edu.cn

 

普通类本科生咨询:

电话:+86-(0)595-22695678

传真:+86-(0)595-22691575

邮箱:hqdxjwzs@sina.com

地址: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非学历进修生生咨询:

电话:+86-592-6161258

邮箱:zsb@hwmail.hqu.edu.cn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申请)

电话:+86-(0)592-6161272

传真:+86-(0)592-6161261

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网址:https://grs.hqu.edu.cn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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