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招生处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征求对招生处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电子邮箱:hquzsb@hqu.edu.cn
3.意见箱:厦门校区主楼1019办公室(联系人:董瑜红),泉州校区杨思椿513办公室(联系人:谭昌榕)
4.联系电话:0592-6161258,0595-226920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招生处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