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招生简章 | 华侨大学2023年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27 10:11:45    浏览量: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华侨大学与北京陈江和公益基金会,积极发挥华侨大学“侨校”优势和基金会的资源优势,由北京陈江和公益基金会资助,共同设立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本奖学金以人才发展为纽带,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秀青年学生来华学习,以期为“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和地区培养一大批复合型、实践性的高端人才,积极推动成就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一、奖学金资助对象

1.语言生

符合入读华侨大学全日制本科条件(除中文水平要求外),须进行中文水平提升的印度尼西亚籍学生。

2.本科生

符合入读华侨大学全日制本科条件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学生。

二、奖学金资助金额

资助标准:3万元//学年。

三、奖学金资助名额及年限

1.语言生

资助名额:8人。

资助年限:采用1+4的资助方式,即中文语言学习1+本科学习4年。

其中语言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资助一学年。一学年的语言学习结束后,学生中文水平应达到拟升读本科专业所要求的HSK水平,并通过学院的考核。未达到条件者,可继续进行语言学习。继续进行语言学习期间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经过一年语言学习,符合条件的,可以升读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并获得本科期间的奖学金。

2.本科生

资助名额:2530人(不含语言生升读本科8人),以当年度实际情况为准。

资助年限:45/人,以学生入读本科专业的正常学制为准。

四、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青年学生,其中申请语言学习者须为印度尼西亚国籍。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2岁,符合华侨大学本科专业入学条件。

3.符合入读相关本科专业的中文水平(语言学习除外)。

4.已获得其他类型新生奖助学金的,不再享受本奖学金的资助。

五、奖学金申请时间

202341日—715日。

六、奖学金资助专业

(招生专业以每年招生的实际情况为准)

学院

专业

学制

校区

汉语水平

要求

经济与金融学院

金融学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工商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酒店管理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会展经济与管理

4

泉州

HSK5级及以上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厦门

HSK5级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信息安全)

4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生物工程

4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环境工程

4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制药工程

4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建筑学院

建筑学

5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城乡规划

5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风景园林

5

厦门

HSK4级及以上

七、奖学金申请流程及材料

注册并登录华侨大学境外生本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s.hqu.edu.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2.护照(有效期应超过入学当年度9月份一年)。

3.经认证的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各年级成绩单、高中毕业或者大学升学考试成绩单等。材料为外文的,须同时附上正式翻译机构做出的中文翻译件并公证。

4.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HSK成绩须在180分以上)。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可提供UEC考试成绩单,中文成绩合格的,免于HSK考试。申请中文语言学习者无需提供。

5.毕业学校推荐信1份。

6.来华学习计划1份。

7.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可来校报到前提交)。

8.其他相关材料。

八、奖学金评审

1.奖学金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获奖初选名单,在华侨大学相关负责部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2.获奖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否则将按照自动放弃奖学金处理。

九、奖学金的发放

1.奖学金按照资助年限分学年发放。

2.奖学金优先用于缴交学费、住宿费及活动经费。学费和住宿费依据学生实际入读专业和入住宿舍的费用标准进行缴纳。

学校每年一次性发放学习补贴2000元,用于支付书本费、保险费、体检费等相关费用。

3.生活补贴:按照学生当年度实际剩余费用,由学校统一逐月为学生发放。

十、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

1.学校对奖学金获得者每学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不合格者暂停或取消其奖学金资助资格。

2.奖学金生来校学习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专业和延长学习期限,须向华侨大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3.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者,或者违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自动停止其奖学金资助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电话:+86-595-22695678+86-592-6161258

传真:+86-595-22691575+86-592-6161258

邮编:362021(泉州)、361021(厦门)

电子邮箱:hqdxjwzs@sina.comhquwz@hqu.edu.cn

网址:http://zsc.hqu.edu.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


附件:华侨大学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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